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

向上管理之討拍

曼特寧

主播在上星期的每一天,情緒都很不好,幾乎每天都在大吼,吼叫的頻率(次數和音量)高到阿胖覺得她病了。而且連我也被吼:You miss the important question!!!!!  (其實不是我 miss 掉,而是因為自己覺得問題太爛太蠢,所以問不出口。)

上個星期五下午,我明明已經聽到主播嚷嚷著很累要回家了,卻又在她離開辦公室之前聽到她對著眾律師發出一陣咆哮「沒有廣告主,怎麼能叫"廣告" !!!!!」主播的炮火極為猛烈,就連號稱擁有金牌的阿美也已中槍倒地。其他不相干人等非常識相的默默坐在位子上強裝鎮定(坐在交戰區的卡羅應該快聾了!)。這時向來淡定如水的仁波切忍不住傳即時通訊息給我說「你去按捺一下主播啦~ 」我只回他三個字「我不要」。此時我忍不住回想自己是否曾和仁波切結下不共戴天之仇,否則怎會在此時叫我去按捺生氣的獅子 !! 這個節骨眼替科長出頭,簡直就是找死啊!!

留侯論有云: 「夫持法太急者,其鋒不可犯,而其勢末可乘。」這句話亂用在我們家生氣的主播身上,是再合適不過了。主播生氣時是沒有理智的 ! 不論是非對錯,只信自己的邏輯與論點。別人說的再好她也聽不下去。所以,根據我多年的經驗,主播生氣的時候,我們一定要裝乖(喵~),罩子放亮點,就算是自己被罵也要忍住不能頂嘴。等她氣過了,讓她有時間好好思考一下整件事之後,再去跟她討論。如此一來,自己的意見被老闆買單的機會大增。(有老人fu)

果然,今天早上開 Weekly Meeting,主播便主動問我:主管機關對於 「廣告」的定義是怎麼?? 上週我雖然沒有參與到這個議題,在散兵坑裡躲過了炮火,但對於主播的詢問,我也早有準備。席間我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一項、第二項以及 FDA 函釋都講的一清二楚,最後主播交代了新工作給科長:去弄清楚到底有哪些法令有類似的規定 ?  這其實也表示主播已經接受主管機關對於 「廣告」 的認定標準和她的不一樣.....XD

會後,阿胖說「小丸子,你人也太好了吧,講的那麼清楚,對科長太好了。」我不是人太好,我也沒有要救科長的意思,我只是想把話說清楚而已,不希望有人誤以為公司怎樣違規都不會被罰錢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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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(是的,星期日晚上)七點多主播打電話來,劈頭就問我在家還是在外面?當她聽到我說「在家裡」時,失望沮喪的說「現在我寧可你在外面」。一問之下才知道,原來主播白天去了健身房,疑似運動過度肌肉拉傷,結果家裡只剩幾塊小的沙隆巴斯,先生又出差不在家沒人能幫他去屈臣氏買,痛的要命好可憐~ 如果我還在外面鬼混,就可以順路幫她買一包明天帶到辦公室給她。

我常常覺得主播像小孩子一樣,這通電話很明顯是來討拍的。於是我講一些 「 好可憐、多休息」之類的好聽話,並且答應主播明天在上班的路上,如果康是美已經開門,我會為她買一包痠痛貼布,主播接著說 「 嗯~ 順路有再買就好,不用特地去買。」我該說溫馨嗎 ? 是說我早上七點多出門,要特地找一家有開的康是美或屈臣氏,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,我也不會這樣為難我自己。只是掛掉電話之後,我便發現置物櫃裡有一包三月買的痠痛貼布,此時正好可以派上用場.....得來全不費功夫啊~~

而今早才剛出門,我便收到了主播傳來的簡訊 「I feel better.」(呼~ 警報等級可以降一級了) 我一進辦公室,主播就飄過來碎唸了幾句肌肉拉傷的事,我立馬雙手奉上痠痛貼布一包,隨後再送上金生幫我買的掛耳咖啡數包。主播毫不猶豫就收下了,就在主播說「我現在偶爾也會喝咖啡」之後,我們結束了對話。

阿胖剛剛傳了訊息過來「老闆今天心情好多了,我想是你的功勞。」我想我今日的向上管理任務十分成功!!!(淚)  能夠在藍色星期一把主播處理的服服貼貼的,讓大家不那麼BLUE的狀態工作,我也很開心啊。(撒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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